正式发布!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深圳看房团 2017-11-09 17: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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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实施办法明确了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专家咨询机制,确定城市更新的优先推进策略。

转自:深圳市城市更新网;作者:旧改先锋

2017年11月7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正式发布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该文件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市府令第 290 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 作改革的决定》(市府令第 288 号),《关 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市府办〔2016〕 38 号),《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和改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以及其他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只适用于深圳市龙岗区。

该实施办法明确了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专家咨询机制,确定城市更新的优先推进策略。

在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部分,《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和审批的程序,包括计划申报、计划核查、意见公示、征求意见、计划审批、计划草案公示等相关内容;在城市更新规划管理部分,主要规定了城市更新土地核查申报及单元规划审批程序,包括信息核查、规划申报、草案公示等内容。

在实施主体确认管理部分,《实施办法》规定了实施主体确认的程序,包括编制实施方案、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主体申请、实施主体核查及公示等内容;在用地管理部分,主要规定了项目用地审批程序,包括用地手续办理流程、建设用地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相关内容。

而建筑设计管理部分则主要规定了建筑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和审批程序,包括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内容;项目监管部分主要规定了城市更新工作各阶段的监管,包括城市更新单元资金监管、实施监管、预售监管等。

附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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